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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4 15:32:00 点击:
一、招标条件
地质科技园高层住宅项目由豫郑牟集房产【2015】14452文批准建设,总投资约22000万元,占地面积18292.711平方米。招标人为河南山水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地质科技园高层住宅项目消防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HN-LDZB-[2019]030701001
工程名称:地质科技园高层住宅项目消防工程;
工程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以南、永顺路以东;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与永顺路交叉口东南角;工程规模:1#楼、2#楼、3#楼、商业楼、地下车库、大门值班室,总建筑面积约88000.00㎡。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内消防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检测、竣工验收、保修、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计划工期: 330 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并经过相关部门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2018年1月以来连续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机电安装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2018年1月以来连续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
3.4业绩要求
3.4.1企业业绩要求: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已完成的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工程(总建筑面积在60000㎡以上)业绩一项。
3.4.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已完成的已完成的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工程(总建筑面积在60000㎡以上)业绩一项。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包含验收单位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验收单位公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且三者项目经理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3.5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本行政区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财务状况要求:企业的投入产出、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等均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经济履约能力;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2017、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7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情况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为http://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贪污受贿:1、行贿;2对单位行贿。共计两张截图)。
3.8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报名单位2018年1月以来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存在利害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10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招标人有权对投标单位进行实时查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11报名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文件、证件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提供虚假资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1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二七区兴华街陇海路交叉口北200米路西盛世经纬(7天酒店大厅上楼)B座四楼421室)报名。
4.2请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2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加盖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2.1营业执照副本;
4.2.2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与报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报名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
4.2.4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与报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报名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2.5拟派技术负责人的工程师证、与报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报名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
4.2.6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
4.2.7针对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5及3.11条款内容的承诺书;
4.2.8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情况截图;
4.2.9“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2.10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4.2.11资金及经营情况表和2016、2017、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按已有提供;
4.2.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
1、上述4.2.1~4.2.12项资料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2、投标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投标单位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5、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全程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更换。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山水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371-866921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兴华街陇海路交叉口北200米路西盛世经纬(7天酒店大厅上楼)B座四楼421室
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13383711850
2019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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