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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15:46:00 点击:
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新郑市交通运输局郑新快速通道与双湖大道等四个交叉口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交通运输局郑新快速通道与双湖大道等四个交叉口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新财购-2019-159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新郑市龙湖镇,郑新快速通道与双湖大道、祥安路、祥和路、祥云路4个交叉口,通过拆除绿化带,增设机动车道来提高通行能力,改建范围为快速路及主干道停止线前140米范围内进行改造,4个交叉口改造共需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13.3千平方米,恢复人行道拆除花圃7870平方米,拆除人行道928平方米,拆除新建井盖20套,移迁路灯29盏,拆除新建或移迁监控设备17套,拆除标志牌22块,新建标志牌16块,迁移电信箱3处,新建标线4713平方米等;
6.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7.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二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三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8.工期要求:一标段施工 120 日历天;二标段施工 120 日历天;三标段监理:同施工工期;
9.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10.采购预算:11710434.80元;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2.标段划分:
一标段:郑新快速通道与双湖大道、祥安路两个交叉口施工;
二标段:郑新快速通道与祥和路、祥云路两个交叉口施工;
三标段:郑新快速通道与双湖大道、祥安路、祥和路、祥云路4个交叉口监理。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 一、二标段: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且每周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投标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且每周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里)。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重要通知(或办事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投标企业网上注册会员的通知》流程,再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一、二标段:
(1)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最近三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须签字并盖章)或2019年以来成立的新公司应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19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完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最新查询截图;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标段: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证、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相关证明材料);
(4)最近三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 年的,以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提供,2019 年以来成立的新公司应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19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完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网站最新查询截图;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所有材料(一、二、三标段除7项内容截图加盖公章)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单位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报名时间: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24日17时前。
五、本项目采用网上缴纳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标段92000元;
二标段83000元; 三标段2600元。
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缴纳日期: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24日17时前。
4、保证金账号信息(任选其一):
一标段:账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中原银行 银行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2393 或
开户行二:郑州银行 银行账号: 888100020027672
二标段:账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中原银行 银行账号: 410109010160006901002392 或
开户行二:郑州银行 银行账号:888100020027671
三标段:账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中原银行 银行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2391 或
开户行二:郑州银行 银行账号:888100020027670
5、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会员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及标书下载,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每个标段可任选一个账号进行缴纳;按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保证金后自行下载。
7、本项目标书费500元整/份,在开标当天由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具体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 7 日上午09: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新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第 二 开标室)
七、电子评标方式要求
1、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至第六款所述递交地点;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拒绝接受;
5、采用电子评标方式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6、电子评标方式因系统异常情况或与纸质招投标文件因技术问题出现偏差或其他原因,继续使用电子评标方式评审和转用纸质招投标文件评审可能出现不同结果时,评标委员会直接转为使用纸质投标文件人工方式进行评审。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0371-85011622
地 址:新郑市繁荣街
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15003829719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北街路盛世经纬B座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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