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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3 12:12:00 点击:
为推动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建筑业企业省内跨区域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14]8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省厅不再为省内跨区域承揽业务的建筑业企业开具诚信证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可登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查询。
二、对违反规定仍要求企业出具诚信证明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厅将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规定仍要求企业出具诚信证明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特此通告。
201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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