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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3 13:27:00 点击:
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以及其他有关单位:根据2017年11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公告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10号令)规定,2018年1月1日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的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统一简称“发布媒介”)发布;同时规定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应当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按规定同步交互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应当与相应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于2017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做好<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7]2012号),所有相关平台最迟应当在2018年12月底前,确保能够满足规范交互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要求。伴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已完成“全国招标公告公示标准发布工具客户端(河南版)”(以下简称“发布工具”)的部署工作,并将于近期上线运行。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受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承担“发布工具”运营机构职能,为确保“发布工具”上线后本省内各类市场主体,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人员能够熟练操作“发布工具”,正常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公告和公示信息至“发布媒介”,拟定于2019年1月9日举办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培训班。具体事宜如下:
保证统一规范
自2019年1月10日起,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的招标投标活动,其招标
公告和公示信息,必须通过“发布工具”,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二、时间安排
(一)发布工具上线
定于2019年1月10日“发布工具”(河南版)上线运行。
(二)举办培训班
定于2019年1月9日,分期举办《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培训班》(具体另行通知),邀请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相关领导和负责人现场授课,解读《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和“发布工具”(河南版)操作指南。
三、其他事项
(一)“发布工具”上线后,各发布主体需要在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公告公示信息发布媒介发布招标信息的,请下载安装“发布工具”(河南版)客户端,注册成功后按照要求填报资料并上传签字盖章的公告公示PDF扫描件至后台审核端,审核通过后,招标项目公告和公示信息会首先在本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后,再同步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工具”(河南版)及使用指南下载安装地址:
http://hnztbkhd.hndrc.gov.cn/xxfbcms/tools.html
(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已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取得的账户,下载安装“发布工具”(河南版)客户端以后,原管理员账户可以直接登录发布,操作员账户需要由管理员账户重新创建。
(三)工作日内,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需在公告规定的文件购买之日起前一天17:00之前提交至后台审核,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人公示应于当天17:00之前提交,以确保公告公示刊登时间的及时性和合理性。
三、联系方式
业务负责人:奚 幸 王远慧
联系电话: 0371-86011727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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