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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顾问 |
2026-06-15 15:57:38 点击: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LDAYZB[2026]061504001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2026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220000.00元 ;最高限价:22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以 2025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在 2025 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基础上,依据 2025 年 6 月底之前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等工作,在龙安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掌握其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为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盘活存量土地、用途管制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助力提升规划、建设、治理水平;
5.2服务内容:龙安区2026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3服务范围: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4服务地点:龙安区辖区范围内;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顺利通过省厅质量验收。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专业须包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中任意两项或以上),■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和国家注册测绘师证书,■提供职称和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及2026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4对供应商的其他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拆封《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②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加盖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③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6月16日—2026年06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安阳市东工路27号三楼;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4.1 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应证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 非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应证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3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时间: 2026年06月26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东工路27号三楼。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6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东工路27号三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根据豫财购〔2017〕10 号和安财购〔2017〕7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安阳市龙安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安阳市龙安区安彩大道与新华路交叉口东80米
联 系 人:韩芳
电 话:0372-3392993
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东工路27号
联 系 人:张梦雨
联系方式:18037288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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